关于开展金华市第二十四届哲学社会科学 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金华市第二十四届哲学社会科学
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分院、部门:
金华市第二十四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1. 2017年1月至2017年12月底止,在市级以上学术理论刊物公开发表或由出版社正式出版的哲学社会科学类论文、调研报告、著作、普及读物、译著、工具书、志书等研究成果。
2. 边缘学科、交叉学科的研究成果,只要研究对象是社会科学方面的,虽借鉴运用了自然科学的内容、手段和方法,其成果亦列入评奖范围。
3. 已在市(厅)级以上单位获过奖的研究成果,不再重复评奖。
二、申报条件
1. 申报参评成果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遵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应用价值和良好的社会效益。
2. 申报参评成果必须是我市作者完成的,或者以我市作者为主并能在成果中得到明确显示的。在申报与他人合作的成果时,应以正式发表和出版时的署名为准,不能以单个作者的名义申报。
3. 丛书类出版物,应以个人单独完成的有关独立分卷、册、篇申报参评,如需要整体参评的,必须以集体名义申报。同一成果,二者只能选一,不重复参评。
4. 由多篇论文编辑而成的论文集,允许有关作者以自己的入选论文单独申报参评。
5. 各高等院校申报参评的成果,原则上要以研究金华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等方面的成果为主。
三、具体要求
1.申报方法。申报者根据评奖条件、范围和要求,认真填写《金华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表》,并提供相关材料。
2.申报数量。个人申报参评的成果以2项为限,以单位集体署名的成果申报数量不限。以外语形式发表的成果谢绝申报。
3.所需材料
(1)《金华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表》一式2份,要求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
(2)研究成果一式3份。①论文形式的,需提交原件1份,复印件2份,期刊复印件内容:封面、目录、正文。②书籍形式的,需提交书籍5册、1200字的成果介绍3份(基本情况(出版时间、字数)、主要观点、社会影响)。以上材料均需上报电子文档,其内容应与所发表的期刊一致。
(3)反映成果学术价值或社会影响的佐证材料一式3份(被政府采纳的证明必须是原件,领导批示、转摘引用等材料可以是复印件)。
(4)《单位申报情况汇总表》1份(表格内容应与实际报送材料相符),并附电子文档。
4. 特别提醒
如不按规定要求申报,或者材料不齐全的,将不列入评审。
四、截止时间
金华市第二十四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申报工作从发文之日开始,到4月13日结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