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组建院级科研机构的通知
关于组织申报组建院级科研机构的通知
各分院、各部门:
为了提高我院科技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更好地服务于地方经济,鼓励教师自愿组成科研团队,走出校园,校企结合,通过科研服务促进我院学科专业建设,提升教师队伍的科研实力,提升学院的社会影响力。经学院研究决定,现开始启动院级科研机构的申报和审核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1、院级科研机构由我院教职工自由组合,鼓励跨学科、跨部门、跨学院、跨单位,整合、共建、合办各类科研机构。不限申报数额。
2、科研机构的设置要结合学校学科建设、专业建设、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要有稳定的研究方向和明确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并已承担过一定的科研任务、在某些学科领域具有一定的实力和特色。
3、科研机构的负责人以自行推荐产生,原则上是教学科研一线的骨干,具有一定的学术水平、愿意为该机构的发展尽心尽责。
4、原有的院级科研机构均需重新申报审核,未重新申报审核的将予以撤销。
二、申报与审核程序
1、申报院级科研机构的负责人首先组织好研究团队,并填写《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学院院级科研机构申报书》。
2、由申报院级科研机构所在的分院组织专业人员对该机构的申报情况进行初步审核把关,并签署推荐意见。申报院级科研机构负责人为机关各部门的,统一归并到其学科专业所在相关分院进行审核推荐。
3、学院科研处在规定时间内统一受理各分院上报的申报材料,然后组织专家进行审核,最后经学院领导班子会议批准后予以公示挂牌。
三、申报具体要求
1、拟报院级科研机构名称统一为: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学院XXX研究所或XXX研究中心。
2、提交《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科研机构申报书》一式三份,并报送电子文档。
3、请各单位将申报材料于2016年12月30日前报送科研处。联系人:科研处 沈坤 86668578
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2016年12月1日
